靜電實驗桌的主要特點
點擊次數:1122 更新時間:2022-06-27
靜電放電要成為(wei) 點燃的火源,同時具備以下幾個(ge) 條件:
1.有產(chan) 生靜電的來源;
2.靜電得以積聚,其靜電電壓足以引起靜電放電;
3.靜電放電的能量足夠點燃可燃的混合物:
4.放電在混合物的濃度範圍內(nei) 發生。
我摸從(cong) 以上條件可以看出,隻有四個(ge) 基本條件同時具備時,點燃才能發生。從(cong) 消除靜電危害的角度考慮,隻要破壞其中的任何一個(ge) 條件都可以達到防止點燃的目的。
靜電積聚的安全界限
1.導體(ti) 的靜電積聚安全界限
當帶電物體(ti) 是導體(ti) 時,一般認為(wei) 危險的情況是,一次靜電放電可以將存儲(chu) 的靜電能量幾乎全部放出,帶電導體(ti) 所存儲(chu) 的靜電能量等於(yu) 或大於(yu) 小點火能量(或靜電感應度)時,便有發生靜電危害事故的危險。
2.絕緣體(ti) 的靜電積聚安全界限
當帶電物體(ti) 是絕緣時,如發生放電,一般情況下帶電體(ti) 不會(hui) 將所積蓄的靜電能量全部釋放,而是部分地放出。因此,帶電物體(ti) 為(wei) 絕緣體(ti) 的放電安全界限,就不能用帶電導體(ti) 所用的方法求出,這要視放電條件和放電類型而定,還與(yu) 靜電非導體(ti) 的帶電電位和接地導體(ti) 的曲率半徑有關(guan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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